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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03:28    次浏览
本报上海3月30日电(记者林中明)记者从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获悉,今天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,对在上海市新锦江大酒店酒后伤人的犯罪嫌疑人高峰、聂远和何睦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。据了解,今年3月9日清晨,黄浦警方接到110报警称,一名出租车司机在上海新锦江大酒店大堂内遭殴打,警方到场将涉案的高峰等人带至派出所。